815停電層層究責 中油10人被記11過
2017/09/13 10:40
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針對八一五大停電事件,經濟部昨天下午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通過懲處案,中油總經理劉晟熙遭記過兩次,其他從副總到站長的九位中油員工各被記過一支,中油上下共被記過十一支。
針對815大停電 ,昨考績委員會決議通過懲處案。(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說,由於台電責任比較輕,未在昨天的討論範圍內。
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說,行政院專案所提的行政調查報告,已點出中油有四大疏失,因此昨天先處理中油總經理的懲處案。
他說,台電在事件中是被動角色、責任較輕,但未來還是要做檢討與改進。
中油昨天下午四點也召開獎懲審議委員會,就副總經理以下人員進行懲處審議。根據中油獎懲審議委員會結果,共有兩名技術員、一位站長、一位經理、一位副處長、一位處長、一位副執行長、一位執行長與一位副總,都被各自記過一次,有些還外加申誡。
中油表示,當時除了第一線現場操作的基層技術員外,「一層一層往上去都有究責」。
中油表示,總經理的考績都是由經濟部打的,來決定考核獎金;針對副總以下員工,根據人資規定,如果當年度功過相抵後還是有一個小過以上,考績就不能打甲等。因此,這些員工會較難拿到甲等。
國營會表示,三支「過」會換一支大過,如果公務員有兩大過,就要免職;劉晟熙雖然被記過兩次,但如果之前還有「功」,影響會較輕。而且,現在才九月,到年底前,還有將功贖罪的機會,不一定會影響考績獎金。
國營會表示,記過的用意是為了讓中油員工「記取教訓」,避免下次發生同樣事故,「而不是為了讓員工減薪」;身為公務員,如果留下記過紀錄,也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