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貪汙罪!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收回扣要坐牢

2018/10/19 10:32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經辦縣府莫拉克風災災後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受回扣,被檢方起訴。最高法院昨天(18日)依8個貪汙罪各判刑12年至14年不等徒刑,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李朝卿。本報資料照片


所有新聞 / 地方 / 李朝卿
所有新聞 / 南投縣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