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公會全聯會:登錄應責歸買方
2014/01/20 15:37
記者游智文、許依晨/台北報導
行政院將對地政士法提出覆議,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上午發表聲明表示,政府應重修法令,將實價登錄責任歸責於權利人,也就是買方;權利人(買方)則可委由經紀業或地政士登錄,權利人(買方)如果造假登錄須負擔懲罰責任,登記人蓄意登錄錯誤也有罰則,這樣才是實價登錄的最佳政策;否則,片面的修法,只有讓立意良善的法案越修越殘廢。
實價登錄申報本來就是買賣雙方的義務,如今地政士卻變成是申報義務人,讓地政士公親變事主,成為代罪羔羊,內政部應正視問題根源,一次修法解決。(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政士公會全聯合會理事長蘇榮淇今天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一定要慎重」。他說,實價登錄申報本來就是買賣雙方的義務,如今地政士卻變成是申報義務人,讓地政士公親變事主,成為代罪羔羊,內政部應正視問題根源,一次修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