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宜蘭土地開發弊案 違規農地恢復農用仍需課土增稅
2022/02/23 09:00
聯合報記者林佳彣、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羅東鎮是全台土地面積最小城鎮,因發展受限,周邊近百公頃的工業保護區解編是遲早的事,生意人提早搶進買地,期待解編後獲利很合理;但過程中牽涉一筆土地買賣未課徵土增稅,事實上農發條例修改前後對於違規農地恢復農用後是否課稅的規定不同,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最後這案子未必會燒到縣長林姿妙。
檢廉上月13日兵分30幾路,大動作搜索宜蘭縣政府及羅東鎮公所等地,共約詢30餘人,展開馬拉松式超過24小時訊問的案子相當多,外界搞不清楚重點是要調查那個案,遭質疑選舉前的政治動作意味大。
今天針對縣長及縣府官員再度約談,從被詢問的財政稅務局長與農業處長研判,應該與工保區解編後、2018年的一筆土地有無農地農用?交易時為何沒有課徵土地增值稅有關。
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全文修改以前,只要農地有農用,買賣交易時就不必課徵土地增值稅;大家也心知肚明,農地要恢復農用「景觀」並不難, 栽種果樹後申請會勘准了,可向鄉鎮公所申請取得農業使用證明書。
只不過,農發條例修改後新增第37條,如果農地未農用且在期限內未改善遭裁罰,後來就算恢復農地農用,也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
這樣的改變,包括縣府官員及綠營人士都坦承,若非稅務單位,恐怕並不清楚;但問題就在於,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在該筆土地買賣交易後的2019年發現,這筆土地三年前曾因堆置土方被裁罰列管在案,既已知買賣交易時未課稅,後來為何未補課並要求地主繳稅?
農地有無農用的會勘認定公文,通常在二層就決行掉了,公文不會送到縣長林姿妙手上,而且如此繁雜的課徵土增稅等法令,非稅務單位的官員都還有不少人搞不清楚,若要說縣長林姿妙下令承辦單位圖利特定人士不予課稅,似也不大可能。
何況地主的深綠色彩濃厚,地方上都知道與林姿妙向來不對盤,沒必要向林姿妙低頭請託。連綠營人士都分析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會有人被起訴,但未必會燒到林姿妙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