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夾娃娃機店 2度擾鄰禁深夜營業

2024/08/08 08:33
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夾娃娃機店保夾金爭議不斷,常因民眾深夜聚集擾鄰,桃園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除了增訂全台最嚴格、必須與市值相當的保證取物規範,也訂定禁止擾鄰條款,半年內2度擾鄰就禁止深夜營業,違者最高罰3萬元且得連續處罰。
 
桃園市列管中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店(俗稱夾娃娃機店)逾1200家,雖然夾娃娃機台本身合法,但實務上常見所夾物品如娃娃、零食等,價值遠低於保夾金額,引發消費爭議。
 
 

 

桃園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半年內2度擾鄰就禁止深夜營業,違者最高罰3萬元且得連續處罰。示意照,非新聞事件當事人。(蔡依珍攝)

 

 
副市長蘇俊賓親率法務局、經發局同仁實地走訪自助選物店家,他指出,經濟部雖訂有「不得少於保證取物金額70%」的保夾規定,意即開放讓業者的保夾金可以比市價貴3成,但現勘發現,普遍選物定價沒有比較低,甚至有明顯偏高之嫌,認為保證取物價格應該比照市價,因此修訂自治條例,明定保證取物價格必須明確標示,並與市場價值相當,市府稽查時可要求業者出示進貨明細,依合理利潤定價,希冀透過全台最嚴的保夾規範,讓消費者獲得最大保障。
 
此外,靜桃專案也發現夾娃娃機店常因音樂過大或深夜聚集喧鬧而遭檢舉,尤其超過600家位於住宅區內,因此也增訂嚴格的噪音管理規定,只要6個月內因噪音擾鄰問題被裁罰達2次的夾娃娃機店,半年內不得於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期間營業,違者將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桃園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昨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將提送桃園市議會審議,待議會通過並報行政院核定後,交由法務局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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