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最低居住水準一人「8張榻榻米」
2012/11/29 10:28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都會區房價高,北部甚至出現年輕上班族成「籠民」;而內政部草擬的「最低居住水準」,獨居者至少要8張榻榻米,即至少3.96坪,如果小於8張榻榻米而且居住單位沒有浴廁,都是未達居住低標。
草案中,「最低居住水準」的指標有:每人最小居住的樓地板面積、每一居住單位具備浴廁,達到這兩項指標才符合。因此,一人獨居者居住樓地板面積至少3.96坪(約8張榻榻米大);一家兩口至少5.28坪;一家三口至少6.6坪;一家四口至少9.13坪;一家五口至少11.18坪;六口以上至少12.5坪。居住水準也並非從此底定,而會每四年做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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