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查:失業重返職場 平均要等5個月

2018/10/10 17:34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針對去年、前年領取失業給付勞工調查發現,勞工失業後要再重返職場平均要20.5周(約五個月),年齡愈大,愈難重返職場,找工作未被錄用者達七成,其中有四成二都是因為年齡因素未被錄用,45歲以上失業者更有六成七因為年齡太高而遭拒,重返職場時間達24周以上。

勞動部針對1.2萬名領取失業給付失業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失業勞工返回職場期間,平均為20.5周,其中15歲到25歲的17.3周最短,隨年齡增加返回職場期間逐漸拉長,45歲及以上平均為24.1周。沒有再就業者以女性、45歲及以上與高中(職)及以下領取失業給付勞工較多。

勞工失業後要再重返職場平均要20.5周。(好房資料中心)

年齡大 易遭歧視

 

正在找工作而未被錄用者達七成,因為年齡限制占29.6%最多數,等於有四成二原因是年齡因素。其次是專長技術不合21.8%,工作性質不合9.5%排名第三。年齡愈大,因為年齡因素未被錄用比例愈高,45歲以上未被錄用者占七成七,因年齡因素受阻者為52.6%,45歲以上有六成七因年齡因素未被錄用,可見對中高齡失業勞工再就業最大障礙仍是年齡。

至於有被錄用,但沒有工作原因,以待遇太低為主因,年紀愈輕者,占比愈高。大學、碩士以上教育程度,因待遇太低沒有工作占比都超過半數,遠高於專科、國中及以下教育程度,顯示高教育程度較難放下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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