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十三、十四期重劃爭議 鬧上議會

2013/06/29 11:00
好房News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十三、十四期市地重劃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爭議從街頭鬧到議會,市議員楊永昌27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質疑地政局依據府內訂定的作業要點發放補償,凌駕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導致民眾抗爭。但市長胡志強力挺地政局說,他不相信地政局會做違法的事,補償費的發放一定依法公平處理。
 
 
楊永昌指出,「台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損失補助及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是建設局於民國91年自訂,到100年2月1日為止,前後一共修訂了5次,作業要點是行政規則,效力不能及於機關外部,尤其有關居民的財產權,他認為以行政規則來規範是無效的行政行為。
 
楊永昌表示,他曾於5月兩度質詢該作業要點有違反地方制度法之虞,建設局在今年5月16日公告停止適用,並且溯及回到101年7月26日停止適用;建設局土木工科自訂「作業要點」可能牴觸了議會通過實施的「台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
 
法制局長林月棗答詢說,法令的制訂執行應以有利於人民的法令為優先。但楊永昌也質疑,民眾的土地補償有可能因此受到損失,所以才抗爭,第13、14期公辦重劃的補償金發放,市府會不會因此多花了許多錢,他建議議會組專案小組調查。但市長胡志強強調,地政局不會做違法的事,補償費的發放一定依法公平處理,他也不會放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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