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豆腐渣工程收回扣 投縣3官商收押

2012/11/09 13:47

記者廖志晃/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經辦信義鄉道路災修等工程,涉嫌允諾不實驗收,向廠商收取回扣,初估不法所得約一百萬元,但相關人都否認涉案;檢方聲請羈押工務處長黃榮德、縣長室簡任祕書張志誼和包商吳仲琪,院方裁定三人收押禁見。

南投縣爆發豆腐渣工程弊案,目前有三人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圖/南投縣政府/翻攝自google maps)

南投地檢署偵辦縣府工程弊案,七日赴縣府搜索,並約談張志誼和包商等廿多人到案說明,陸續釐清案情,至七日深夜,傳喚黃榮德到案,案情向上發展,將黃榮德等七人改列被告,其他人則分別交保、請回。
 
南投地檢署代理檢察長洪家原說,檢調發現原本必須公開招標的災修工程,但遇到特定業務承辦人時,就採限制性招標,並由特定廠商得標;還有廠商違法借牌圍標,卻未依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廢標;此外,廠商涉嫌偷工減料,使用磅數不足的混凝土充數,但被告仍予不實驗收!據了解,涉及借牌圍標的廠商有六、七家,還有二家工程顧問公司,在工程進行招標、驗收和請款的敏感時機前後,被告之間都未避嫌,反而有密集的不當聯繫。
 
檢方清查賄款流向,相關事證指向官員收取現金回扣,但黃榮德等人都矢口否認,並強調工程都是依行政程序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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