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5月底開徵 190廠完成自主減量審查

2026/02/02 09:22
工商時報記者林莉/台北報導
 
今年為台灣碳費元年,業者須於5月底前繳交去年度碳費,攸關是否適用優惠費率的「自主減量計畫」,在環境部納管須繳費的對象中,約有9成、共430廠提出申請。環境部指出,截至30日,已有190廠完成審查,164廠將送交第二階段審查,76廠停留在初審階段。
 
根據環境部規定,業者提出的自主減量計畫須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確認是否適用每噸100元或50元的優惠費率;審查結果攸關企業實際負擔,具高度關鍵性。
 
 規劃已久的碳費制度,實施期程幾經波折,現在終於上路。圖/中時資料照片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自主減量計畫審查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由初審分組會議進行,依產業別組成,包括半導體、鋼鐵、水泥、石化等,邀集不同領域專家學者參與,並由環境部與經濟部共同審查;第二階段則送交審查小組會議確認。以目前進度來看,初審分組會議仍有76廠審查中,164廠已完成初審、準備送交審查小組會議。
 
針對審查進度,蔡玲儀說明,目前通過初審的廠,多屬「修正後可通過」案件,沒有太多減量方向錯誤,只需將資料補充更完整。例如企業提出購買綠電,卻未清楚載明分年度購買時程,或相關數據計算方式尚不夠明確,經補件後通過機率仍高。
 
蔡玲儀表示,只要業者依審查意見補齊資料、釐清數據邏輯,再送交審查小組會議,整體通過並不困難。
 
此外,有業者反應早期減碳投資是否被低估,以及指定目標與費率設計的公平性。業者透露,公司減碳早於環境部訂定的基準年逾10年,減碳剛開始減很好減,到了環境部制定規範時,還必須在已經減碳的基準上,設下一個大目標,簡直像「濕的毛巾擰乾後,還硬要擠出水」。
 
蔡玲儀指出,自主減量計畫指定目標的基準年,並非採用單一年,而是以2018年至2022年5年平均值計算,將企業過去已投入的減碳成果一併納入考量,避免早期減碳者反而處於不利地位,兼顧制度公平性。

原文出處 【碳費5月底開徵 190廠完成自主減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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