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租屋族好康大放送 每月送您1.1萬元大紅包!

2018/02/14 15:48
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台北報導
 
落實居住正義,不光是興建社會住宅,對於住不到社宅的民眾,除中央開辦的住宅補貼可以申請外,各地方政府近年也紛紛推出租金補貼方案,希望透過多元方式協助市民解決居住問題,今(14)北市趁著年節,宣布發送大紅包,運用自籌款加碼租金補貼,先前來不及申請的租屋族,千萬別錯過這次機會!
 
北市加開住宅租金補貼列車,之前錯過申請的民眾別再錯過(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都發局自民國96年起開辦租金補貼,截至目前核發補助的戶數和補貼金額均逐年增加,不過忙碌工作的租屋族,難免會忘記、錯過住宅租金補貼的申請期限,為減輕弱勢家庭租屋負擔,北市配合新規「分級租金補貼標準」上路,加開補貼列車,每月補貼金額最高可達1.1萬元,最長核發至今年12月底,申請時間為2月22日至4月30日,有需求的租屋族千萬別再錯過。
 
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台北的高房價、高房租,讓市民長期處在買不起、租不起、租不到的困境下,除了埋頭興建公共住宅,市府以「合理負擔」、「最適居住面積」及「家戶人口數」3原則制定新版分級租金補貼標準,盼協助解決弱勢族群的居住困境,而都發局長期的施政方向,也希望每年都能加開補助列車,給予來不及申請的民眾補救機會。
 
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是以「家庭成員所得及財產金額」為基準,家庭年所得須低於125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56550元以下、每人動產限額15萬元、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876萬元,僅符合資格者,才適用租金補貼。
 
申請租金補貼條件標準、補貼金額一覽表
 
●申請資格:
 
1.台北市市民
 
2.年滿20歲
 
3.家庭組成須符合「有配偶」、「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單身年滿40歲」、「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且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但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身能力且須為單身需要照顧之兄弟姊妹」,符合以上4種其中之一。
 
4.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5.申請租金補貼者,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需低於12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所得要低於54404元。
 
※特殊申請標準: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在40平方公尺以下的共有住宅,且戶籍不設於拆處,則視為無自有住宅,若共同持有的房屋,坪數在40平方公尺以上,就不適用租金補貼申請。
另外,屬於921震災新社區,或是住在社宅、政府興辦的出租住宅承租戶,亦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分級補貼標準、金額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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