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單新法將上路 牽動保費
2020/06/06 16:22
經濟日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俗稱「普悠瑪條款」的新版保險法107條獲立院三讀通過,總統最快下周將頒布新條文。保險局已要求一旦公告生效後,未來未滿15歲兒童萬一發生意外,一律給予喪葬費用61.5萬元,不像過去只能退還所繳保費加利息,但因為業者多了「61.5萬元的喪葬費用成本」要轉嫁,是否牽動兒童保單的保費變貴,業者關注。
5日市場傳出,兒童保單只要有身故保額或返還保費者,一律合計不得逾61.5萬元,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這應該是市場的誤解,無論是新舊兒童保單都沒有涉及身故給付的問題,只有多了喪葬費用,家長將來還是可替小孩投保500萬元身故給付的保障,只要約定滿15歲以後身故給付就行,並沒有這方面的疑慮。
圖/經濟日報提供
雖然新舊兒童保單都沒有身故給付的問題,但有業者提到,因為多了「給予喪葬費用」的條文修訂,壽險公司的成本增加,因此可能將轉嫁成本到消費者身上,但也有業者指出,國內終身型壽險相當競爭,壽險公司也可能吸收這部分成本,因而是否牽動價漲,還需要觀察。
立委推動修改保險法107條,希望未滿15歲以下兒童若不幸身故,不要只是退還保費加計利息,條文修改後是給付喪葬費用,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現行就是61.5萬元。
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保險法107條修正案,總統將在6月頒布新條文,保險局要求新法上路後各家壽險公司要通報,現行所有身故兒童保單立即停售或不得受理。
7月1日死亡保障門檻即要上路,壽險公司全數保單要改款,目前所有人力正忙得人仰馬翻,無暇再顧及新兒童保單的改款,為因應保險局要求不得有保障「空窗期」的要求,可能會先推「陽春版」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