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8月起 新宅公設節能才發使照
2018/07/21 10:09
聯合報 記者陳珮琦/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建住宅地下停車場及二樓以上梯間等公共設施,8月1日起必須使用節能燈具,才核發使用執照。工務局長朱惕之表示,以新建的200戶社區大樓為例,一年將可省下15萬元至18萬元的公用電費。
這項全國首創政策,獲得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建築師公會響應,並與市府簽署同意書。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劉炳煌表示,若能從公共區域全面更換節能燈具,對住戶來說既做到節能減碳,還可大大節省荷包。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朱惕之(左一)感謝新北市建築師公會、不動產開發公會等,力挺支持市府創先推動新建住宅建案公共設施使用節能燈具政策。(圖/記者陳珮琦攝影)
「從源頭管制」朱惕之說,新北市在三年前將全市23萬盞路燈更換為LED節能燈具 ,省下1億1000萬元電費和1億3000萬度電力,減少9萬噸碳排放量;據統計,建築相關產業消耗全球40%能源,其中住宅類占能源消耗1/3,照明又占住宅耗能總比例約3成以上,社區公共區域改用節能燈具,約可節省4成電費。
朱惕之說,以新北市去年核發約700棟左右住宅使用執照換算,5年至少可省1億6千萬度電力、4億9千萬元電費。
新北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洪迪光表示,節能燈具比一般燈具價格稍高,但使用夀命長,加上省下的電費回饋住戶,創造建商、住戶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