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可支配所得 差距再縮小
2014/08/16 10:14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15)日發布102年家庭收支調查,五等分位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縮小至6.08倍,呈連續四年下滑,主計長石素梅表示:「我國所得分配走勢已呈正向發展。」
主計總處將所訪查的樣本戶依所得高低排序進行比較,結果發現去(102)年最高20%家庭的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8.3萬元,最低20%家庭的每戶所得為30.9萬元,兩者相除的差距為6.08倍,較前一年的6.13倍縮小,同時也是連續四年下滑。
我國這份五等分位所差距於民國80年時僅4.97倍,至90年升至6.39倍,此後十餘年除96年皆逾6.0倍,主計總處表示,這項統計經政府社福、租稅政策之後的差距,在政府重分配之前的原始所得分配,其差距更高,以102年而言,仍達7.53倍。
去年前20%家庭的可支配所得188.3萬元,成長2.0%,而最低20%家庭可支配所得30.9萬元,也成長2.7%。若以全體樣本(1.5萬戶)的中位數而言,也達82.3萬元,年增率1.8%。
石素梅表示,政府藉由社福補助及賦稅工具,讓台灣的家庭所得差距逐年下降,這是一個正向發展,政府將會持續努力,希望讓所得差距在未來能繼續縮小。
主計總處也表示,若把政府實物給付(如復康巴士、老人乘車補貼、身障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等)納入估算,將使五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由6.08倍再縮小至5.6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