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可減稅 中小企業:誘因不高

2014/06/13 09:04

記者陳景淵、林上祚/台北報導

行政院研擬透過減稅誘因,鼓勵中小企業能替員工加薪,不少中小企業主認為,政府政策立意雖然良善,但不見得會因此就幫員工加薪,要不要加薪仍要評估員工努力程度及績效表現為主。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支出,可加成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經濟部長評估可望帶動逾四十三萬家中小企業加薪。(記者林澔一/攝影)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表示,提供基層員工加薪租稅抵減,有助企業留住人才,提升企業競爭力。但站在企業角度,舉例來說,中小企業若扣除薪資費用前淨利為五千萬元,基層員工薪資費用為五百萬元;若為員工加薪總額一百萬元,稅前淨利因此可扣抵一百卅萬元(加成百分之一百卅計算),以目前營所稅稅率百分之十七計算,大約可減稅廿二萬餘元,加薪仍會對企業稅後盈餘造成減少。

林慧瑛說,對於本來就要調薪的企業來說,有租稅抵減可以享用當然很好,但假如為了節稅才對員工加薪,對企業來說並無誘因。

不過,從留才與提高企業競爭力角度,林慧瑛肯定政府做法。

至於總體經濟指標必須在什麼狀況下,實施中小企業加薪條款?以及加薪幅度須達多少比率,始可獲得租稅抵減?林慧瑛表示,中小企業總會將在匯集會員意見後,向主管機關建議。

台灣中小企業總家數一百三十萬家,占全台企業總數約百分之九十八,不過因為中小企業各自屬性不同,對員工敘薪、調薪制度也各異。

天和鮮物董事長劉天和表示,因為多數員工為餐廳工作人員,採低底薪、高獎金制度,當員工努力創造出各店盈餘,便平均分配發給獎金,所以儘管政府提高扣稅金額來鼓勵加薪,但公司仍會以獎金制度來鼓勵員工比較具實效。

鰻魚貿易商郭老闆直言,政府政策立意良善,不過其實不能治本,幫員工加薪的本意是因為員工努力或表現好,給予肯定的一種方式;若為了可以減稅幫員工加薪,並不符合職場邏輯,如此喪失教育員工的機會。

郭老闆指出,會被加薪的員工通常是具高技術的人員,怕被挖角,當然得加薪留人。他認為,如果政府要真正鼓勵中小企業主動幫員工加薪,就是協助企業「改善經營環境」,讓企業把餅做大,企業獲利增加,員工自然雨露均霑,這才是治本之道。

從事糕餅生產的萬通食品廠董事長許茂煌說,中小企業的員工通常具一定年資,相對薪資普遍不低,以糕餅廠員工平均月薪達四至五萬元,並不會因為可以多減稅就幫員工加薪,除非公司獲利大幅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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