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丟棄死胎 警依廢棄物處理
2016/08/15 10:41
記者程炳璋/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13日晚間在垃圾車上發現遭丟棄死胎,檢警14日一早相驗,確定是4至5個月的胎兒雛形,因肺部尚未長成,法律上不算「人」,決定視同廢棄物,警方強調仍會追查生母下落,以便連繫社會局協助該家庭。
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13日晚間8時許是例行的垃圾車清運時間,垃圾車一進入社區,一名頭戴白色安全帽的婦人,先丟出一包垃圾袋,再慢慢將一個紙袋放在垃圾車上,隨即回頭騎車。中年婦人坐在機車上並未離去,反而騎車再度靠近垃圾車張望,此舉引起陳姓清潔隊員起疑,以為對方未將廚餘分類就隨手丟棄,在垃圾車抵達下一站時,將紙袋倒出,想不到卻看見一個血淋淋巴掌大的嬰兒雛形,身上還有臍帶,嚇得報警。
警方發現死胎的頭、身體、四肢已經成形,懷疑是女性在家小產,再隨手丟棄。根據監視器影像查訪鄰居,鄰居皆稱未見過該名婦人,研判並非當地居民,但應該住得不遠。警方研究此案是否涉嫌遺棄罪、生母殺嬰罪等問題,但兩罪要件要以活產為前提,死胎非出生嬰兒,暫時朝無名屍方式處理。
檢察官14日找法醫相驗,研判應是懷孕4個多月大而小產的胎兒,外觀雖已成形,內臟卻未完整,其中肺葉尚未長成,確認法律非屬自然人,無關刑法,改朝「廢棄物」方式認定。雖認定與刑法無關,警方強調仍持續追查丟棄紙袋的婦人,尋求該家庭是否有需要社會局介入照顧。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醫療法只針對醫院與醫療人員,個人行為無法可管,仍會與警方連繫,尋求丟棄死胎者是否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