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失去遺產「特留分」 專家:未立遺囑仍有「應繼分」

2026/07/29 16:51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配合本次修法,立法院同步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針對最新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明定自總統公布日起算預留六個月緩衝期後正式上路,以利民眾與法界預先調整相關資產傳承與稅務規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表示,本次修法大幅提高被繼承人透過遺囑自主安排財產分配的彈性,過去與自己並沒有共同生活關係的兄弟姐妹,因為特留分而享有財產繼承權,進而影響傳承規畫的案例將可獲得改善。
 
未來有遺囑者,可更依自身意願安排遺產分配,兄弟姊妹不得再主張特留分。圖/AI協作
 
然而,刪除特留分保障並不代表兄弟姊妹完全失去繼承權;如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有效遺囑,遺產仍將依《民法》規定的法定繼承及應繼分方式分配。因此,如已訂有遺囑,建議重新檢討其內容及分配安排;還沒訂立遺囑的民眾,也應及早規畫,以確保遺產分配結果符合被繼承人的財產傳承意願。
 
另一方面,王瑞鴻提醒,遺囑自由雖有所擴大,但遺囑的形式及實質有效性仍為規畫成敗關鍵。若遺囑因形式要件欠缺而無效,遺產仍將依《民法》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及應繼分辦理分配。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代表,若有訂立遺囑,兄弟姐妹就無法透過訴訟再繼承任何遺產。但要留意,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兄弟姐妹還是有「應繼分」可分產,因此這也突顯出頂客族、單身族,生前必須規劃好相關遺產分配的重要性。


所有新聞 / 理財 / 兄弟姊妹
所有新聞 / 政策 / 遺囑


蔡佩蓉 的新聞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