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判無罪 北檢提上訴

2017/04/29 10:44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要角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廿二人被控占領立法院案,台北地院日前以被告犯罪動機因「公民不服從」、抵抗權而起,全部判決無罪;北檢昨天以「公民不服從」概念在刑法審查體系地位未明等七大理由,提起上訴。

「太陽花」學運全數判無罪,北檢昨天以「公民不服從」概念在刑法審查體系地位未明等七大理由,提起上訴。

北檢指出,相關國內外學說對「公民不服從」及「抵抗權」概念,內涵要件及判斷標準,迄今並無明確通論,但原審把此概念作為刑法中「無故」的標準,來判斷被告是否煽惑他人犯「無故」侵入住宅罪,此概念在現行刑事犯罪審查定位為何?

再者,符合公民不服從的七項要件中,「須為公開及非暴力行為」,暴力與否的標準為何?原審並未對此具體界定,也忽略被告等人挾人數優勢,翻牆、開啟地下車道、以油壓剪破壞玻璃門進入立院,造成修繕費共兩百六十三萬多元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否仍屬和平且非暴力?有進一步釐清必要。

此外,有被告辯稱學理上有「抵抗權」概念,但此概念我國法律未明文規定,具體內涵及要件也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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