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買菸 3成店家不查

2024/10/21 09:49
聯合報記者張睿廷、黃婉婷、廖靜清/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制去年將禁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多數高中生已不可購買菸品。然而,衛福部派人喬裝學生購買菸品,店家「未查驗」證件比率僅從前年的32%降至29%。藍營立委批評現行作為治標不治本,將提修法,業者只要違規再犯,主責單位應命其不得販賣菸品3至6個月。不過,綠營立委認為查核才是困難之處。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提出菸害防制法第37條修正草案,規定營業場所如果一年內重複違規,販菸給未成年,除原處罰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店家3至6個月內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禁止販售期間如再有違反者,則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已有17名國民黨立委連署,希望在本會期推動修法。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黃健豪表示,第一線販賣人員應有所責,否則大家都能買到菸品,菸害防制法的修法等同沒有意義。他認為全國四大超商、連鎖超市、檳榔攤等店家應該盡到社會責任,不過從數據看起來,顯然大家皆僅將法律當作參考用。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認為,販賣菸品的地點百百種,除了四大超商,還有雜貨店、電商等,店員可能因為交接疏忽、不想惹麻煩等原因繼續販賣,最後變成「有抓到就倒楣,沒抓到就繼續賣」,效果不見得好;即便真的對店家開罰、要求不得販賣,要如何查核?要動用多少人力查核?是最大難處。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雖然未檢查證件的比例從百分卅二降至廿九,但這數字沒有意義,因為仍有極大漏洞,政府應該加強稽查及輔導,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才能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絕對不能縱容菸品危害青少年。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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