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老董反擊:已做實質環評!

2013/05/08 17:05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面對官方要求停業、各界批評,悠活度假村董事長曾忠信今自墾丁北上開記者會反擊,他痛批悠活今天會出現這樣情況,是行政官員曲解法令,該作為而不作為的結果。他說,台灣經濟一直沒有改善,就是因為公務體系沒辦法轉成正向力量。

悠活老董北上開記者會,批官員曲解法令,該作為而不作為,強調悠活不需要環評,且已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圖/翻攝自Google Map)

至於悠活是否依照環保署、縣政府要求停止營業,曾忠信未正面回應,陪同出席的律師林正芬表示,會配合相關主管機關及法令要求辦理。

曾忠信上午透過林正芬強調,悠活自始至終沒有規避環評、不需要環評、也沒有違反環評法,甚至在法律沒有規定之前,已先依國家公園法第14條及施行細則第10條相關法令進行「預先評估環境影響」及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並經墾管處等主管機審核通過,等於已做實質環評。

林正芬表示,悠活土地早在民國54年編列非都市丙種建地,本來就可興建旅館,72年國家公園成立後也未做任何變動;85年悠活最先要申請旅館建照,最後以集合住宅名義,主要是因當時要興建「度假村」,墾管處建議可用集合住宅提出申請,並非為了規避環評。

外界質疑為何分成6區6張建照,林正芬解釋,是因為農地、水利、道路用地限制,也非逃避環評,實際上88年悠活全部都已興建完成,而環評法89年修訂才規定新擴建超過一公頃需環評,悠活14年來沒有擴建,根本不需做環評。

至於渡假村部份取得旅館執照,部份未取得,是因91年墾丁國家公園明定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得興建旅館後,悠活先就1、2區提出申請,接著也針對3、4區提出申請,但3、4區公文作業一直延擱至今;5、6作為永久村會員使用,並不需申請。

曾忠信強調,該完成的基本程序,他完全依法辦理,今天會出現如此狀況,是行政官員曲解法令、該作為而不作為的結果,讓他非常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