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申報倒數!想省荷包3/23前要做「這件事」
2026/03/19 16:58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115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配合「囤房稅2.0」上路,今年起改為按年計算。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房屋符合自住或租賃所得達一定標準等優惠條件,記得在3月23日前完成申報,才能適用較低稅率。
地稅局說明,想申請自住用房屋優惠,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包括房屋不能出租或作為營業使用,且要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同時至少要有一人設立戶籍,並在3月23日前完成戶籍登記與申報,才能適用1.2%的自住稅率。符合資格的屋主務必要把握期限,避免錯過節稅機會。
進一步來看,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持有3戶以內住宅,都可以適用1.2%稅率;若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地方政府訂定標準,稅率還可再降到1%。另外,出租房屋若有達到租賃所得標準,或自然人持有現值10萬元以下的免稅住宅,但全國合計已超過3戶,也都要在開徵前40天(原為3月22日,遇假日順延)完成申報或選定適用方式。若錯過期限,今年5月就無法適用優惠,需等到下一年度。
由於今年3月22日適逢假日,申報截止日順延至3月23日。地稅局也提醒,若過去已核准適用優惠稅率,且使用狀況與持有戶數沒有改變,就不需要重新申報;但若有新購屋或使用情形變動,則可透過臨櫃或線上方式辦理。民眾如有疑問,也可撥打免付費電話或洽詢客服中心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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