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富者愈富 所得差距擴至6.06倍
2016/08/20 09:00
記者吳雨潔/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日公布「一○四年家庭收支調查」,每戶可支配所得的差距,由去年的六點○五倍,微幅擴大至六點○六倍。主計長朱澤民指出,所得分配的差距不大,貧富差距沒有擴大。
不過,朱澤民說,收入最高的百分之一家庭,占全體國民收入的比率逐年增加,「這在世界各國都有增加的趨勢。台灣比日本高一點、比韓國低一點,如果跟美國比,那就低了很多。」
家庭收支調查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五組。根據「一○四年家庭收支調查」資料顯示,台灣前百分之廿的家庭所得平均一百九十四萬元,是後百分廿家庭卅二萬元的六點零六倍。
雖然該數字是連五年下降後微升,但朱澤民指出,去年所得差距只比前年多了一點點,與前年差距並不多,貧富差距並沒有進一步惡化。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台灣所得差距在九十年擴大至六點三九倍,之後只有九十六年低於六倍,其餘各年都在六倍以上,變化不大。
朱澤民表示,台灣富人家庭收入占比增加的長期趨勢是惡化,但「這是必然的現象,相對其他國家,從所得面來講,我們的流量分配沒有惡化。」
以「每戶」計算的所得,受到戶內人口數消長影響,若以「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後計算所得差距倍數,一○四年為三點九一倍,為歷年新低,較上年的三點九八倍,微幅縮減。
根據「一○四年家庭收支調查」,全體家庭所得總額計十兆兩千七百零一億元;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九六點五萬元、每人平均所得為卅一點一萬元,皆較一○三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