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烏龍罰單15萬筆 國庫損失678萬
記者周思宇、楊竣傑/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錯開15萬多張逾期繳機車燃料費罰單,但已有1萬802人罰金,公總將在2周內退還644萬1900元,另外逾14萬人可免繳罰款,但國庫得為此額外支出678萬元,立委要求懲處,但公總只「輕輕放下」,僅承辦業務科長2次申誡、降1級並調離現職懲處。
公路總局長趙興華解釋,這項例行作業都是監理組企劃科處理,監理組長也不一定知道,監理組之前開會就有提醒要排除2012年前車主,仍然犯此大錯,造成民眾困擾,相當抱歉。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會同蔡姓陳情人舉行記者會。
蔡表示,他日前收到罰單,因無法在郵局、超商繳款,便致電監理站,孰料對方竟稱「政策改變」,撕掉罰單即可,不必理會;羅質疑,公路總局有行政程序瑕疵,已違法在先,卻想「私了」,要求提出懲處名單及檢討報告。
羅致政表示,燃料費徵收程序有3階段:首先是監理單位寄發「繳費單」;其次,若逾期未繳,將以雙掛號催繳通知;最後仍未繳款,將面臨罰鍰。而公路總局近日錯開的2012年度15萬筆罰單,即是直接寄催繳通知,然去年10月26日有類似個案,已訴願成功免罰,未料公路總局知情卻仍開罰,形同搶錢。
公路總局昨漏夜清查,1萬802人已繳款可退罰金,另14萬2047人尚未繳罰款將可暫時免繳,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強調,烏龍罰單中,仍有4萬1076人還沒繳逾期繳納的燃料費本金、約545萬4985元,近期會用雙掛號通知這些人,若在1個月內不繳清燃料費,還是會收到逾期繳納的600元罰單。
而1萬802人已繳罰金,公總得花每封信5元平信通知車主,再轉帳退罰金;另外15萬多件錯開罰單中,仍有4萬1076人還沒繳燃料費,還要再寄雙掛號通知,加上誤寄15萬多件處分書的費用,讓窘困的國庫得額外支出67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