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隨團溯溪釀2死 消防中隊長明知故犯記過調職

2021/07/13 16:27
聯合報記者林保光/綜合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曾姓中隊長夫妻與朋友相約,12日到屏東縣來義鄉鴛鴦瀑布溯溪,同團2男子溺水死亡,令他們在疫情期間揪團出遊曝光,高雄市消防局13日上午開考績會,對曾姓中隊長記過1次,改調非主管職務。
 
曾姓中隊長13日上午獲悉考績會決議,表示「可以接受」,他說,與2名死者只以前溯溪見過1次面。
 
高雄市消防中隊長在防疫期間隨團溯溪,團員發生2死溺水意外,高雄市消防局對這名中隊長記過調職。圖/聯合報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高雄市消防局長李清秀表示,儘管曾姓中隊長12日休假,但他在防疫第三級警戒期間違反防疫規定,加上消防員是防疫單位人員,在全國防疫期間,防疫單位都一再要人民遵守防疫規定,曾似乎「明知故犯」,才得依行政規定懲罰。
 
據了解,曾姓中隊長夫妻參加網路揪團,12日到來義鄉的秘境鴛鴦瀑布,27歲吳姓男子疑不慎溺水,許姓男子(36歲)跳下救人,2人卡在深潭礁岩不治。屏東縣警方對他們也依違反防疫措施開單送衛生局裁罰。
 
高市消防局13日上午表示,曾姓中隊長身為第一線防疫人員,且擔任幹部,明知故犯,違反國家重要防疫政策,經內部調查屬實,考績會決議記過1次,改調非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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