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親債主拉著我的手!筆誤加價千萬標凶宅下場出爐

2021/04/15 17:00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2020年一間位在天母的凶宅遭到拍賣,底價僅1243萬,但是得標者卻是以加價超過1000萬的高價買下,事後以「我懷疑有冤親債主纏身」『感覺「有人」把我的手拉到千萬位之數字欄寫「貳」』的原因,希望可以取消這次買賣,近日法院判決敗訴,除了本來該補繳的錢,還得多負擔訴訟費用。
 
這間被法拍的房屋位在德行東路上,據了解在10年前發生槍擊命案而成為凶宅,法拍的最低價格為1233萬6000元,購入這間房子的吳男本來想以1243萬6000元的價格購入,但是最後在總價的欄位,卻寫成了2243萬6000元而得標,整整多了1000萬元。
 
吳男主張有冤親債主把他的手讓他將「壹」寫成「貳」,不過不被法官採信。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吳男原本主張在投標室填寫投標書時,因當時整天帶口罩,且有感冒,整個人頭很暈等語,表示自己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無效情事,但因為沒有就醫、服藥等紀錄而不被法院採信。
 
吳男後來更說,該屋是凶宅,他懷疑「有冤親債主纏身」,是故意要害他,他本來是要在百萬位之數字欄寫「貳」,但是就感覺「有人」把他的手拉到千萬位之數字欄寫「貳」。更可怕的是,等到開標後,他在開標室『看到遠方有「兩個人」對我笑』,自己真的是撞邪,不過這部分的主張仍然不被法官採信。
 
法院認為,寫錯價格是因表意人本身之過失所致,基於風險自負及交易安全考量則不得撤銷,另外吳男自己多年擔任房屋仲介,不能以不知投標書之意義為何及拍定係以總價最高者得標等原因做理由,再加上填寫的「貳」而非是「2」或「二」,且「貳」與「壹」之字形又有明顯之差異,書寫及思考之時間又較「2」或「二」為久,吳男應有更多之思考時間,因此判決吳男敗訴。
 
當時吳男因為付不出尾款棄標,246萬的保證金遭到沒收,因為再行拍賣的價格低於原拍定價,要賠償低於原拍定價額所產生的差額以及拍賣程序的費用,除了這筆費用外,還得再多付20萬9472元的訴訟費用。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