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百科/預售屋履約保證

2014/09/05 15:11
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
 
預售屋買賣交易糾紛時有所聞,為避免發生預售屋買賣在交屋前建商倒閉,消費者求助無門情事,內政部於2011年5月開始實施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機制。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通過之履約保證機制分為二大類選項,由買賣雙方擇一採行,其一為: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另一為:其他替代性履約保證方式,計有4種選項:1.價金返還之保證,係指消費者在購屋時,建商與金融機構簽訂保證契約,保證建商若未能如期交屋,將由金融機構如數返還消費者已繳納之價金。
 
2.價金信託,係由賣方與受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委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可達到專款專用之目的。
 
3.同業連帶擔保,係指兩個同等級之建商同業相互連帶擔保,若其中一家建商之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時,另外一家建商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4.公會連帶保證,係指由公會主導,數家建商互相成立協定,若參加協定之建商,發生預售屋建案無法完成交屋之情況,其中之任何一家建商均應無條件完成本建案後交屋。
 
資料來源:內政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