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擺警告牌害人跌倒 清潔婦判賠9.5萬

2021/12/18 09:51
中國時報記者袁庭堯/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外包的清潔人員拖地時沒有保持乾燥且忘記擺放警告牌,害姚姓女子不慎摔倒、手腳多處擦傷,高雄地院認定清潔婦有3年資歷、確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1萬元、可易服勞役10天。民事部分,清潔婦須賠償姚女醫藥復健、精神撫慰金共9萬5000元,可上訴。
 
2020年5月姚女到市圖小港分館借書,在4樓藏書區找書時,踩到溼滑的地板,直接滑倒,導致雙手挫傷、左膝及左小腿瘀傷、右踝挫傷及左前臂挫傷等傷害。
 
 

 

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外包清潔員張簡婦人拖地時忘記擺放警告牌,害姚姓女子摔倒,高雄地院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1萬元、可易服勞役10天。民事部分,張簡婦人須賠償9萬5000元,可上訴。圖/中時資料照片

 

 
姚女發現,地板溼滑竟是小港分館外包的清潔公司人員、張簡姓婦人正在拖地,卻疏忽沒有放置告示牌,害她一腳踩到溼滑地受傷,事後必須治療復健,甚至不敢再到圖書館借書,提告求償33萬元。
 
高雄地院認為,清潔工作如會發生聲響,或影響館員服務或讀者閱讀,應於開館前或閉館後或於閉館日執行。如果在開放空間做清潔,應豎立告示牌警告提醒。張簡婦人擁有3年資歷,受過教育訓練,明知地板溼滑卻未放置警告牌,確有疏失,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1萬元、可易服勞役10天。
 
姚女另求償醫療、3年復健、精神撫慰金共33萬元。張簡婦人強調自己月薪僅1萬多元,姚女求償實在過高。高雄簡易庭為了確認姚女索賠是否合理,特地去函醫院了解其傷勢及復健狀況。法官認為,姚女無法證明有連續復健3年的必要。同時姚女傷害並非不可回復,最後判張簡婦應賠9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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