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座短路延燒7戶判4月 鄰居索賠

2019/11/14 16:35

聯合晚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中市潭子區人和路八間民宅,兩年前失火,台中市火災鑑定委員會研判起火原因,是鄭姓住戶家中插座電源配線短路引發,鄭否認,堅稱可能是其他民宅起火。台中地院今天依公共危險失火罪,判處鄭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至於無辜受災戶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官司,移由民事庭審理。

 

判決表示,76歲的鄭姓男子與妻子女兒,同住在台中市潭子區人和路一間民宅,二樓雜物間由他雇工加蓋,並配置室內插座等電源配線。鄭疏於注意,未隨時或定期檢修、維護配置插座電源配線,致發生短路起火。

 

台中市潭子區人和路八間民宅因插座電源配線短路引發火災。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7年9月8日上午鄭宅起火,延燒至鄰居七間民宅,其中兩戶已達燒燬程度。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鑑定火災原因後,研判鄭宅是起火戶。鄭堅稱起火處是另間民宅,辯護律師也稱鑑定書既未敘明電氣因素的真正原因為何,我國法令並無電線使用年限規定,難認鄭有過失。

 

台中市火災鑑定委員會研判鄭宅是起火戶。合議庭認為,鄭因疏未注意,造成本件火災,燒毀兩間民宅和他人所有物品,除公共危險外,也損害他人財產。但本案是因疏失所致,惡性尚非重大,且鄭自身財產也遭燒毀,因此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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