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狂貼60張紙條逼修漏水 社維法送辦法官不罰
2024/01/09 09:11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張姓男子與林姓男子是鄰居,張被控從前年5月開始,利用漏水一事在林男住處外張貼60多張的紙條,要求修繕漏水,林向警方提告後,警方認定張有「滋擾」住戶行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不過法官認為,二人的確因漏水一事有爭執,且張除張貼紙條外,無其他騷擾行為,判張不罰。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與林姓男子是鄰居,林男指控,張男從前年5月開始,常藉漏水一事,在住家附近張貼紙條,涉嫌騷擾他至今,林男也說,過去曾請水電行檢修有無漏水,但張男不相信該名水電工,仍持續張貼紙條,數量超過60張,已達到騷擾程度,因此報警處理,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男送辦。
不過張男否認涉案,辯稱林男把自家屋內漏水排漏到他家住家外牆柱子、天然瓦斯管,造成住家樓面長期漏水鏽蝕,還有可能波及他人,多次向林反映都置之不理,他才會張貼字條。
台中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林、張二人的確有針對住家漏水一事有爭執,而張除了張貼紙條外,沒有其他騷擾行為,監視器也沒拍到,張除了貼紙條外,有其他具體不法侵害或騷擾行為,因此不認定張有主觀妨害公共安寧秩序、擾亂社會的不法意圖,不認定張有達到社違法規範「滋擾」要件,判張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