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求戶籍「全戶遷出」 這項稅竟暴增4倍?

2022/04/24 14:33
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5月即將到來,也意味著房屋稅開徵季節又要來臨,民眾若想聰明省荷包,節省持有稅,則務必檢視房屋有沒有設籍。以房屋稅來說,須符合持有3戶以內「有實際居住」的自用住宅;不過若是地價稅的話,關鍵則在於設籍與出租與否,若是全戶戶籍遷出,則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地價稅會「增加4倍以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戶籍全部遷出該址,即無法適用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將改按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的一般用地累進稅率核課,稅負相差至少4倍以上。
 

 

台中稅務局表示,若是全戶戶籍遷出則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地價稅會「增加4倍以上」。圖/取自pixabay

 

 
台中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是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常有土地所有權人因工作關係、子女就學需要或其他原因,將全戶戶籍遷出,誤以為實際上仍居住該處,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就符合自住規定,實際上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該址戶內至少要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1人的戶籍,若已遷出之後再遷入戶籍,記得要重新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才能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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