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3年 不動產貢獻120億
記者王玉樹/台北報導
奢侈稅上路3年,截至去年9月稅收156.6億元,僅不動產就核課120.2億元,平均單件課稅金額約63萬元,相當於一台國產車,國稅局就近年查稅經驗,歸納出19項常見疏失或違章型態,發現最常見的是民眾不熟悉法令,未辦理戶籍登記與持有期間算錯遭課稅。
奢侈稅上路3年稅收156.6億元,民眾疏失以未辦理戶籍登記與持有期間算錯最多。
房仲業者表示「國稅局查稅愈來愈精」,提醒民眾不要疏忽被加罰補稅。奢侈稅從2011年6月開徵,非自用住宅2年內轉手、高價勞務和汽車等消費品要課稅10%至15%。
據財政部賦稅署到去年9月底的最新統計,不動產核課1.9萬件,稅收120.2億元;珠寶、遊艇等特種貨物(高級精品)課1.2萬件,稅收53.8億元,至於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會員證等特種勞務最少,只課到5713萬餘元。
上一次奢侈稅課徵統計,是到去年5月底止,當時共課徵1.65萬件,貢獻稅收90.3億元,平均每件課稅54.5萬元。但是去年6到9月,4個月間多出2500多件,多課了近30億元。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這表示國稅單位現在愈查愈有心得,課到的稅會比較多。」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指出,最近確實很多客戶反映國稅局查稅頻頻,過去辦理自住戶籍遷移完成即可,但最近國稅局派出人力加強「落籍稽查」,看該戶水電使用情形,嚴防人頭落籍情況。
「查得愈來愈精,現在想藉人頭逃稅愈來愈難,建議不要有投機心理。」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從國稅局近期的資料來看,不動產課徵疏失最大以「未辦妥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算錯」為最大宗。她提醒,持有期間買入是移轉過戶日,但賣出是簽約日,許多人會弄錯。曾敬德指出,許多人用第三人、親屬名義買賣規避,但國稅局會查金流情況,最後會被罰款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