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2區 限年底搬完惹怨
2021/01/07 10:36
聯合報記者吳亮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開發案第二區昨起在新莊舉辦4場說明會,首場有上百名所有權人到場,有業者表示,3月至年底的受理自動搬遷期,比第一區少了3個月,加上新廠房難覓,希望市府給予更多時間;地政局回應,計畫書已於去年底公告,業者即可啟動拆遷準備作業,自動搬遷期仍為1年,若有廠房需求,設有輔導服務團協助媒合。
地政局指出,第二區市地重劃範圍總開發面積約120.8公頃,現況大部分是工廠、部分做為農業使用,地籍零亂不整、道路窄小彎曲,區內公共設施缺乏。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開發案第二區,昨天和今天在新莊體育館舉辦4場次說明會。記者吳亮賢/攝影
重劃後將有4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包含學校用地2處、公園用地4處、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4處、綠地兼道路用地10處、廣場兼停車場用地1處等;另有約62公頃住宅用地、7公頃商業區、2.57公頃產業專用區,預估可容納約2.9萬人居住,完成後土地增值幅度為3.16倍。
地政局表示,第二區將於今年2月公告地上物查估補償,3月至年底受理自動搬遷,明年1月起進場強拆。全案預估明年6月動工,2026年4月完工。
一名地主表示,因逾期搬遷無法領取自動搬遷補償費,有承租戶遲遲不搬,並以此要脅地主,地政局表示這屬於私權糾紛,若無法取得共識,可循法律途徑救濟。
另有人質疑,相較第一區1年的受理自動搬遷期,「第二區卻少了3個月?」且許多廠家找不到適合地點安置,附近廠房的租金也不斷提高,「不知道該搬去哪?」地政局表示,去年12月已公告計畫書,不符獎勵對象者即起便可自動搬遷,若業者要找中繼站、廠房,有輔導服務團協助媒合,並有LINE官方群組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