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光電新規8/1上路 年增66萬瓩

2026/07/07 09:23
中國時報記者蔡佩珈/台北報導
 
內政部《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於8月1日上路,未來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環團昨指出,各界正謠傳「屋頂光電是血滴子」、「將導致房價大漲轉嫁消費者」等,然屋頂光電是邁向淨零轉型的重要基礎建設,呼籲這項法規仍能於8月1日如期實施。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超過10個環團於昨日發布聯合聲明指出,屋頂光電不需額外開發土地,並就近供應住宅、商業及產業聚落用電,有助發展分散式能源、降低輸配電負擔,強化能源韌性與安全。
 

 

內政部《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於8月1日上路。圖/中時報系資料照

 

然環團指出,外界對於這項規範,提出「屋頂光電是血滴子、沒有管制」、「將導致房價大漲並轉嫁給消費者」、「後續維護管理責任不明」、「屋頂光電容易造成漏水」及「屋頂光電效益不彰」等質疑,造成民眾疑慮與恐慌。
 
環團表示,屋頂光電皆有嚴格認證與安全管理規範,太陽光電模組須通過17級風風壓測試,從設計、施工到維運,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而光電板的防水及施工品質,可透過契約明確約定工程規範、驗收及保固機制加以管理。
 
至於屋頂光電對房價影響,環團以台北市1棟20層樓、每層樓地板面積300坪計算,總樓地板面積約6000坪,依每坪造價21萬5100元,估建物總造價約12.9億元,若依規範鋪設50千瓦光電於屋頂,成本約300萬元,僅占建物總造價的0.23%,光電成本不及建物造價1%,建商別再帶風向。
 
環團強調,能源轉型應建立在完整事實與公共討論之上,而非錯誤資訊與誤解,呼籲行政院別再調整上路時程,更不要限縮適用範圍,為台灣邁向淨零與下一代的永續未來奠定基礎。

原文出處 【屋頂光電新規8∕1上路 年增66萬瓩】


所有新聞 / 政策 / 太陽光電
所有新聞 / 居家 / 屋頂


蔡佩珈∕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