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連戰須還千萬溢領金

2017/04/26 10:16

郭建伸、崔慈悌/台北報導

為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的退離金,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明訂重新計算黨職與公職年資,退職政務人員若溢領退職金,本人及社團要負連帶責任。

依據立院民進黨團的推估,國民黨大老關中、連戰將分別繳返1011萬元及983萬元

國民黨團 未發動杯葛

新法規定,公告實施後1年內須要繳返溢領金額,共約206人受影響,依據立院民進黨團的推估,國民黨大老關中、連戰(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將分別繳返1011萬元及983萬元。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法案正式終止了威權時期以來國民黨黨職可以併計國家公職年資,並由國家支付退休金的錯誤做法,「我們認為這是正確的方向」。

立法院長蘇嘉全前天針對黨職併公職一案召集朝野協商,但國民黨未出席協商簽字;昨天立院院會採表決處理,由於國民黨團未發動杯葛,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黨職併公職案順利闖關。

扣除黨職年資 重新核算

由於台灣過去政經環境特殊,曾有政策性決定採計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合計為公職退休年資並核發退離給予。新法規範的社團人員,包含國民黨各級黨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

新法明訂,針對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政務官、常任人員,年資與黨職資歷併計的人員,應該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退職給與,並於1年內繳返溢領金額;若是政務官溢領,包含領受人及開具任職證明的社團都要連帶返還,公務員則是由社團返還。

新法設定「樓地板條款」不過新法也加入樓地板條款,若扣除黨職年資後,重算結果低於2.5萬元,仍發給2.5萬元;現領總額已低於2.5萬元或已身故者,由遺族代領者,將不再重新核算,以保障基層晚年經濟生活。

根據民進黨團統計,前副總統連戰的黨職年資為3年8個月,合計黨職的月退金高達24萬8261元,但若重新計算無黨職年資,其月退為22萬952元,合計溢領約983萬1240。

考試院前院長關中、外交部前部長胡志強,溢領的退離金也分別高達1011萬7384元、865萬1649元。不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昨說,黨職併公職有時代背景,民進黨用轉型正義、追討黨產方式處理過於粗糙;被追討者可能會主張打訴訟,也許未來新任國民黨主席會集合被追討者打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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