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用公家 塔塔加停車場違規露營樂園
2016/08/29 10:28
記者黃宏璣、黑中亮/南投報導
山友投訴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停車場依規定不能露營,但有不少民眾開車來紮營,一住就是一周或一個月,玉管處接獲反應,前晚出動管理站與保七警察漏夜巡查勸導,一晚下來開出五張勸導單,前晚並開出玉管處成立三十一年來首張違規露營炊煮告發單,依國家公園法可處九百至三千元罰鍰。
張姓、陳姓讀者日前向本報投訴說,「有人把塔塔加停車場當露營場,一住就是好幾天到一個月,水電用公家的,只要帶菜與米上山就好,太離譜了!」要求玉管處態度硬起來。本報報導刊出,民眾熱烈反應。
林文和說,接獲反應後,要求塔塔加管理站前晚會同保警第七總隊第六大隊勸導違規露營者,早上太陽出來後要收起來,再巡查如發現未收,才會依法開告發單。
保七總隊第六大隊長黃建智說,前天傍晚在停車場勸導露營民眾收拾下山,現場有三名年約廿多歲騎機車年輕人不理會勸導,依舊搭帳篷準備露營,園區廣播四、五次勸導,警方勸導收帳篷離開仍不配合,才對其中一名周姓男子開出告發單。玉管處昨天清查發現,這是該處成立三十一年以來,第一張違規露營炊煮告發單。
玉管處副處長林文和說,今年至昨天已開出六十張勸導單,將研議停車場邊畫設露營區並收費,解決露營問題。
此外,露營車目前在國內愈來愈普遍,玉管處表示,只要停放在停車位置上,原則上不會取締,若是延伸出來占用到其他停車空間,仍會依照管理辦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