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4關卡防爭議 釘子戶不服採協調處理
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16)日與民進黨立委便當會,拍板《都更條例》修正草案,設下4道關卡防止都更推動爭議,未來都更計畫須經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更新審議會,防止惡意圈地並確保合理性,若有所有權人有異義需舉行聽證,釘子戶不服則採取「協調」取代「調處」。從前端爭議處理,取消後端釘子戶「防火牆」,避免延宕都更進度。
都更條例4關卡防爭議
內政部長花敬群表示,未來都更計畫將連結都市計畫,劃定都更之地區,都需經過地方政府的都委會同意,確立劃設都更地區之原則,增加都更公益性、避免惡意圈地。
都委會通過後,需再送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會審理,花敬群說,透過專家、學者等委員,以合議制及公開方式辦理審議後定案,確認都更計畫是否合理,「爭議處理」將成為都市更新審議會的重點工作,而非現行僅處理容積率等議題。
若都市更新審議會的處理結果,所有權人沒有100%同意,或認為還有爭議,花敬群說,只要有1個人反對,就必須強制辦理聽證程序,釐清是否為釘子戶要求的價格過高、惡意圈地等,並將書面結論送回都市更新審議會重新審議。
經過都更計畫啟動前3道關卡,避免後端爭議產生,因此行政院刪除內政部版《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中的釘子戶「防火牆」,將代拆前地方政府以「調處」介入之程序,改以不具行政效力之「協調」取代,並讓行政救濟程序與《都更條例》脫鉤,等於回到現行機制,僅加入地方政府「協調」程序。
他說,不同意戶仍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主管機關若作成強制參與行政處分,即負有擔保計畫成完成之義務,主管機關應於協調後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
花敬群強調,地方政府架構60天協商平台,從中協調拆除日期及方式、安置計畫等,雙方達成共識才能強制拆除,藉此加強地方政府代拆正當性,讓行政救濟回歸原有法律途徑,避免延宕都更進程。
此次《都更條例》從67條增加為85條,為近7年來最大規模翻修,釋出都更後房屋稅減半徵收最長12年、協議合建土增稅減徵40%等利多,並限制採公開招商之公辦都更,若私有土地超過1/2,需經過1/2所有權人同意,預計下周四經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