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度潛入前東家偷晶片 工程師判2年半

2024/10/11 10:16

聯合報記者陳恩惠/綜合報導

 
林姓工程師去年任職台達電子期間,因財務困難,冒簽前同事之名,9度潛回老東家廣達電腦,闖入治具室偷走上千萬元CPU及記憶體變賣。桃園地方法院依8次普通竊盜、一次加重竊盜,判處應執行2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林男也於去年9至十月間,3度趁值夜班機會,偷走台達電9980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被依竊盜罪判刑1年5月,緩刑3年,自本月起分期賠償共140萬元。
 

 

 

廣達電腦。記者吳康瑋/攝影

 

 

 

判決指出,30歲林男2022年12月底從廣達電腦離職,因債務問題,隔年2月24日下班後,分別以齊姓、鍾姓前同事工作號碼,向廣達警衛謊稱為現職員工,借用臨時識別證出入,並在借用同意書中偽簽同事署名。
 
林先後在2月至6月傍晚進入廠區,見治具室門鎖老舊故障,進入搜刮CPU及記憶體藏在胯下、鞋套,利用警衛使用金屬探測棒檢查時易忽略這些位置,夾帶出廠變賣。
 
廠方同年6月7日更換治具室門鎖,林隔天下午又破壞喇叭鎖進入,踹開存放CPU及記憶體的鐵櫃竊取;翌日廠方驚見新門鎖遭破壞,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後報案,統計共損失價值923萬餘元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
 
林男坦承偽造廣達員工署名及同意書,但否認破壞門鎖及鐵櫃,法院根據證人證詞、通訊軟體對話等事證,核對犯案時段認定是林男所為。
 
法官考量林男部分坦承、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所竊財物部分發還告訴人,斟酌犯罪動機、手段、所竊財物價值高達9百萬餘元,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等,就9次犯行分別量刑,並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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