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打假新聞 檢:不能把全民當嫌疑犯
聯合晚報 記者白錫鏗、周佑政/連線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假新聞、假消息,法界人士多表反對。律師李慶松表示,新聞有急迫性,而記者、民眾沒有調查權,若緊急狀況科之以刑,可能箝制新聞自由;主任檢察官李慶義則說,不能把全民當嫌疑犯,網路消息太多了,已成日常生活化,真假要靠自己來判斷。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案修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在網路散播、傳遞未經查證的假新聞、假消息,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開罰,未來若修法通過,散播未經查證的假新聞,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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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李慶松,新聞有急迫性、即時性、敏感性、政治性,記者遇重大新聞,採訪相關人報導,而報導事與事實有所出入,為了保護新聞來源,不透露相關人身分,這種情形下要不要處罰?假新聞定義為何,由誰認定?
李慶松強調,記者、民眾無調查權,若報導有出入,或散布假消息,若該法通過,由警察機關來認定,雖可以抗告,但畢竟太嚴苛,箝制新聞自由,他認為記者應注重平衡報導,若以法來箝制,可能會造成新聞自由「倒退嚕」。
台中高分檢代理檢察長李慶義表示,現今是網路世界,網路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與民眾息息相關,若針對假新聞、假消息作處罰,無疑是把全民當嫌疑犯,他認為新聞、消息的真假,由民眾自行判斷,不能修法處罰。
行政院官員表示,政府希望打擊假新聞,傳遞訊息正確資訊,但同時也要兼顧保障言論自由,如何在法制上取得衡平,還需研議,目前並無立法管制假新聞的打算,只能透過行政手段,事前提醒或事後澄清爭議資訊。
行政院即時新聞澄清專區上月10日正式上線,據了解,賴清德決定設置此專區,是來自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的建議。徐國勇日前在行政院會上反應,網路上流傳許多不實訊息,加上即時新聞報導盛行,許多未經證實的假消息快速散布,對政府施政易有負面影響,建議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官員表示,網路言論或不實資訊如涉及誹謗、擾亂公共秩序或製造公眾危險,已有相應的法律機制可以處理;但官員也坦言,所謂的「假新聞」,現階段確實沒有相關機制可以管制,考量言論自由保障,可能無法立法管制,遇到不實新聞,只能主動澄清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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