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員林交流道特定區設彰化第二行政中心 地方一片叫好

2024/12/24 08:57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國1員林交流道特定區有都計通盤檢討草案,先前傳出將成為第二縣政中心遭駁斥為假消息,今縣長王惠美在就職六周年演說中,宣布可規畫為第二行政中心坐實之前傳說,消息傳來地方一片雀躍,認為有助彰化縣中心點的發展。
 
國1彰化縣員林交流道特定區涵蓋溪湖、埔鹽和埔心三鄉鎮,沒員林市,限制開發46年,變更特定區經第四次通盤檢討計畫已定案,並在去(2023)年8月31日公告實施,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增加8處產業發展儲備用地,如臨接土地能成功整合,也可納入申請變更使用。當地地價開始上漲,也傳出要設置縣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但遭駁斥為假消息。

 

 

 

彰化縣國1員林交流道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計畫草案已定。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王惠美在就職六周年演說中提到,員林交流道特定區是彰化縣發展的第三座引擎,配合南彰化產業需求設置員林自行車產業園區,若員林交流道特定區順利開展,人口增加後,可設立縣府第二行政中心,服務南彰化民眾以提升服務效能。
 
員林交流道匝道位在溪湖鎮,鎮長何炳樺說,只要對地方發展有幫助,地方一定全力支持,溪湖鎮前兩位鎮長都曾建議縣政府,把農業處和動物防疫所搬來溪湖鎮文小五,畢竟南彰化是農業鄉鎮,農業單位來溪湖鎮可與鄰近農業鄉鎮的農產畜牧一起合作,日後員林交流道成為第二行政中心對溪湖發展是大利多。
 
埔心鄉面積僅21平方公里,幾乎被員林交流道特定區涵蓋,鄉長張佩瑩表示,去年公布第四次通盤檢討計畫草案,就傳出有建商進來獵地,炒作一陣子,可能牽涉土地整合等問題,炒地漸平息,今縣長宣布彰化縣第二行政中心設在員交特定區,鄉公所希望農業處、社會處搬來,方便南彰化民眾洽公也帶動埔心鄉繁榮。
 
據了解,員林交流道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畫設產發儲備用地,8處用地面積合計約71.2公頃,容許製造、服務、醫療、保健、農業農產加工等低汙染事業為優先進駐,土地產權若單純,地主可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如果土地所有權較多,先整合可變更地目,再擬訂計畫申請變更使用,縣政府希望能有公司企業進駐,帶進產業和就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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