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自推危老的防災條例 獎勵容積比中央多出10%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新北報導
花蓮206大地震災情慘重,讓內政部(106)年即時頒佈「危老條例」(簡稱),力推危險老舊建物加速重建,並喊出「1年500件、共1萬戶重建目標」,但第一季已過各縣市成效不彰,新北市為加速績效,自推「防災自治條例」,比中央「危老條例」的獎勵容積多出10%,政策推出就馬上吸引民眾參與,3個月就出現成功首例。
蘆洲區水湳案共10戶住戶全數通過,並透過「防災自治條例」取得50%容積獎勵。(圖/新北市府都更處提供)
新北市府都更處於3月23日實施「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簡稱防災自治條例),其中提出容積獎勵達50%,相較中央危老條例的40%容積獎勵,還要多出整整10%,藉以吸引民眾更加願意自辦都更。而且只要民眾100%通過就可以取得容獎,危老條例則必須有「綠建築」、「道路退縮」等條件堆疊才能取得,不僅提升民間都更意願,也加速都更效率進行。
都更處主任秘書邱信智表示,目前新北市的都更可申請方式有四種,「一般型都更」、「簡易型都更」、「中央的危老條例」以及3月剛推出的「防災自治條例」;「一般型都更」與「簡易型都更」較適用於都更戶「未達100%同意」所使用,而「中央的危老條例」以及「防災自治條例」則適合都更戶「已達100%同意」並且符合相關規定者使用。
新北市府「防災自治條例」與中央「危老條例」比較圖。(資料提供/新北市都更處 製圖/陳韋帆)
德明科技大學客座教授莊孟翰曾於本刊訪問中表示,中央政策未「因地制宜」,且促成都更成功的誘因不足,但都更不僅為的是居住品質,更重要的是「人命關天」。新北市府採取自有的「防災自治條例」已開首例,但畢竟法規上線時間短暫,是否真有吸引到民眾與建商參與,還待時間長期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