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投資 地上權租金擬機動調降
2016/06/22 10:52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在政府打囤房及推動財政健全方案下,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漲幅逾三成。由於地上權地租與公告地價連動,近二年租金為公告地價的百分之三點五,也使地上權地租大升,嚇壞有意投資地上權案的業者。財政部研議建立機動調降租金機制,最快今年九月招標時適用。
各地公告地價大漲三成後,讓已取得公有地或國有地地上權五十年或七十年開發案的廠商租金成本大增,認為這是「不確定的成本風險」,頻向主管機關反映調整。
國產署日前標售北、中、南區共十二筆設定地上權標售案,標售結果慘澹,僅北市、花蓮各一筆地上權標脫,總體標脫率僅一成七,標脫率創近幾次新低。市場認為,公告地價及房屋稅不斷上調,是業者縮手主因。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昨天表示,中央與地方都注意到調高公告地價影響投資意願的問題,地方政府可在自己的設定地上權招商自治條例中調整,例如台北市政府正研擬每年租金上漲最高以百分之六為限。
目前促參BOT案已訂定減租機制,以得標當年度公告地價為基準,申報地價漲幅若超過原始財務規畫的一半,即會予以減租。
國產署正研議數種減租方案,包括比照促參法訂定地價漲幅「天花板」;或乾脆讓地租與公告地價脫勾;或是計算設定地上權期間的公告地價調整狀況後,明訂一個平均租金,降低業者投資的不確定性;或將現行租金區分為百分之一及百分之二點五,百分之一的地價稅成本與公告地價連動,但百分之二點五可機動調整。
蘇建榮表示,全國各地公告地價差異甚大,國產署必須提出一體適用的機制,相關方案尚在研議中。
至於新方案實施後,是否可溯及既往?蘇建榮說,地上權案屬民間契約,涉及修約必須考量公平性,溯及既往的爭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