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爭議 雲縣府:農地不該成去化場
2026/01/24 09:18
中國時報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針對環保團體對於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議營建剩餘土石方可用於「農地改良」、回填農地炸鍋反彈發起聯署活動,雲林縣府農業處亦認為,政府不應把農地當成「去化場」,太陽能發電、營建土方都想找農地,如有土地需求應檢討農地畫設面積,並設立專區管理。
內政部20日發布新聞稿澄清,近期因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新制上路,及為解決營造業者土方去化所面臨之困難,有持續與各縣市一同研商,並未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
農業處指出,縣府也在關注是否放寬農地使用作為營建土方去化用途的訊息,目前應僅止於討論階段。
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認為,「農地」就應維持土壤完整性與可耕作性,政府應提高地力以符合農用,不應在保留農地名義下作為非農業用途,遇到什麼問題都找農地。
蔡耿宇指出,若農地若不適合農用,應務實辦理地目變更,不應成為各類各項政策的臨時解方或去化出口。
森林保育科長張文東舉例,農地大規模設置太陽能板之後,土壤長期缺乏擾動與日照,連雜草與蚯蚓都消失,呈現類似沙漠化的狀態,土壤硬化,生態系消失,幾乎不可能回復耕作狀態。
張文東表示,回填土壤的理想狀況應採取逐批檢驗、嚴謹把關方式,在實務操作上,難以確保回填物成分。
雲林縣近年頻傳「土頭」、「土尾」業者非法回填建築廢棄物於農地或魚塭,雲林縣警局3年查獲160多件。農業處呼籲,農田若須回填土方一定要向農業處申請,現在手續已經簡化,不需再附地形實測圖,送件1、2個月就能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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