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衝非六都第一!竹市危老重建突破232案
2026/05/13 16:16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為加速都市老舊建築更新、提升居住安全與城市機能,新竹市政府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截至今年4月底,新竹市危老重建申請案件已突破250件,核定案件數更達232案,居全國非六都第一。
都發處長蘇文彬表示,危老重建制度具備程序簡便及審查效率高等優勢,採行政審查機制為主,有助加速老舊建築更新進程,並同步改善都市景觀與公共安全。近年在市府推動宣導與輔導措施下,民眾申請意願持續提升,案件量穩定成長,逐步帶動整體都市更新動能與居住環境品質改善。
都發處說明,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之合法建築物:
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相關法規通知限期拆除、強制拆除,或經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三、屋齡達30年以上,且經結構安全評估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並經評估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
都發處強調,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相關規定,除符合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所定情形(即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危險性建築物)外,其餘既有建築物於申請重建前不得預先自行拆除;如有違反,將影響後續申請資格。呼籲民眾於推動重建前審慎評估並依規定辦理,以確保自身權益與申請程序順利。
都發處也提醒,危老重建條例設有施行期限,現行適用期間至明年5月31日止。呼籲有意辦理危老重建之民眾及社區住戶,應把握政策期限及相關獎勵措施,及早啟動整合與申請作業,以利順利銜接制度資源,加速改善居住安全與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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