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愛車成「火炸彈」 公總提醒車主這麼做
2018/10/19 09:32
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綜合報導
火燒車事件時有所聞,事發後,車主往往不知車子是怎麼「自燃」的。公路總局旗山監理站表示,車內放打火機、擅改裝燈泡車內電視等,都可能是愛車變成不定時「火炸彈」的原因。
旗山監理站說,有些火燒車是車輛老舊所引發的意外,尤其車子長時間高速行駛或線路、零件老化,加上汽車很多零件都在高溫、油與電附近,若有不慎很容易就會發生火燒車。 另外,若車內放置一些易燃物品,如打火機經太陽高溫直射下,很容易爆炸引發火燒車。
10月2日屏東恆春台26線發生火燒車意外。記者潘欣中/翻攝
有駕駛人擅自改裝燈泡器具、逆電流、霧燈、電子暗鎖、車內電視、車用冰箱等,旗山監理站指出,這些裝置都會增加車輛原廠所設定的電路負荷,使電路負載過大,或是因安裝不慎導致短路走火。若未即時斷電就很有可能發生火燒車意外,呼籲車主不要隨意改裝車子電系等設備。
除了上述行為造成的意外,故障造成的火燒車有預防之道。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建議,1.若是引擎過熱,發現儀錶板上的引擎燈號亮起或水溫錶過高,應立即停靠至安全地方,並將引擎熄火散熱休息。2.啟動馬達、發電扇馬達、風扇馬達等某機件或皮帶故障等,也會引發過熱現象,通常初期都會有明顯異音出現,應盡早回廠檢視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