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太熱!父母幫子女買股、贈股 若忘「1件事」當心遭罰
2026/06/08 08:30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隨著台股持續上漲交易熱絡,不少家長以存股方式為子女提早做資產規劃,依財政部公告,今(115)年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當年贈與金額超過244萬元或直接贈與股票給子女,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應於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實務上,父母協助子女投資上市(櫃)股票常見方式如下:一、父母匯款給子女購買股票:屬於現金贈與,應以父母匯入之資金為贈與金額。二、父母出資替子女購買股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贈與論,應以父母之出資額為贈與金額。
家長以存股方式為子女提早做資產規劃,依財政部公告,115年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當年贈與金額超過244萬元或直接贈與股票給子女,贈與人應於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贈與稅。圖/AI生成
另外,父母若將持有的股票贈與子女,則屬股票贈與,應以贈與日贈與股票的收盤價,按贈與股數計算贈與金額申報贈與稅,並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始得辦理股票移轉。
高雄國稅局以股票贈與舉例說明,甲父於115年2月10日贈與所持有上市A公司股票1,000股給其子乙君,贈與當日A公司每股收盤價為350元,贈與金額為35萬元〔350元 X 1,000股〕,甲父115年度贈與股票雖未超過免稅額244萬元,為了取得免稅證明書以利移轉,仍應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高雄國稅局提醒,父母為子女規劃長期存股計畫時,應留存資金往來證明,以備查核,並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以免漏報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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