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買豪宅先簽約才賞屋 太詭異

2021/11/26 09:56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控向心、龔青夫婦涉洗錢罪,公訴檢察官許祥珍25日在辯論庭中質疑向心、龔青與上海國太集團合謀「假釋股、真洗錢」,買億元豪宅先簽約、才賞屋太詭異,犯洗錢罪。
 
偵查檢察官指控,向心、龔青洗錢的標的,是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冠德遠見」建案十四樓一戶、十樓兩戶共三間豪宅,每間均價約一億元,三戶豪宅偵查中已查扣。
偵查檢察官指控,向心、龔青洗錢的標的,是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冠德遠見」建案十四樓一戶、十樓兩戶共三間豪宅,每間均價約一億元,三戶豪宅偵查中已查扣。圖/截自google map
許祥珍說,向心有三段買屋行蹤充斥詭異。向心2016年8月9日在香港遭公安約談,8月18日即與龔青相偕來台,8月19日在富邦銀開戶想買豪宅,沒買成後8月20日離境。
 
另外,二2016年12月9日向心又入境台灣,當天看屋後,即決定以八千萬元購買冠德遠見十四樓的豪宅,當買家要求可否再加價一千萬元,向心馬上簽約,簽好約於12月10日離境。
 
許說,向心、龔青2017年5月17日又一起入境,5月18日先簽好約才去看冠德遠見十樓的兩戶豪宅,然後5月20日再離境,「一天看屋、下訂,匆促購買二億元的房子,難道不詭異嗎?」
 
許祥珍說,三戶豪宅全登記在龔青名下,在國太集團快出事前將錢漂白,把錢帶來台灣製造金流斷點,在幫助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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