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台南2案多項重大缺失 勒令停工並重罰46萬

2023/05/13 09:39
聯合報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興富發建設在台中市南屯區建築工地發生塔式起重機倒塌工安死傷事故,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與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昨針對興富發建設在台南2處工地全面實施勞動檢查,勞工局指出,興富發建設在台南市有2個興建案,皆由興富發建設子公司負責興建,經現場稽查時確實發現許多重大缺失,現場立即予以停工並開罰合計46萬元。
 
安平建案名稱為漁光三期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由齊裕營造施工,違反項目有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第5條(暴露之鋼筋、鋼材,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第45條第1款(施工架與其他臨時構造連接),現場立即予以停工並開罰13萬元。
台南市勞工局及職業安全衛生署昨針對轄內興富發建案進行全面勞動檢查。圖/勞工局提供
安南建案程名稱為台南和館段100、100-4等2筆地號新建工程,由齊裕營造施工,違反職安法27條第1、2、3款(未有協議組織,指派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並執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及工作場所之巡視。)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及作業平台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施規則第228條(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開罰23萬,並停工。
 
承攬廠商磐鼎營造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構台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第35條(營建材料之堆放,未穩固置放於平坦之處,並整齊緊靠堆置)、第228條(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第116條第3款(車輛系營建機械作業時,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處)、第90條(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開罰10萬,並停工。
 
王鑫基表示,營造作業工作場所屬高危險性、複雜性工作環境,其事業單位若有一再重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的不良紀錄,顯見長期漠視職場職業安全衛生,後續將針對全台南市57處有塔式起重機作業的工地加強檢查。
 
據統計,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5年有9件重大工安事故,已接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律定「加強高職災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計畫(Enhance Enforcement Program, EEP)」類別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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