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擬祭新制 促調房屋稅基

2021/11/30 08:56
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財政部研擬祭出打炒房新工具!財長蘇建榮26日在立院財委會指出,財政部正思考修法設立備查制度,若地方調整的房屋稅基不符市價走勢將「不予備查」,地方須重新評估再送件,有效督促地方政府適度調整不動產稅基。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審查財政部、國稅局等單位歲出預算,邀請蘇建榮列席並備詢。綠委郭國文質詢時指出,我國現行囤房稅「名目稅率」在國際上屬前段班,如非自住房屋適用1.5~3.6%稅率。
 

 

財部擬祭新制 促調房屋稅基。中時報系資料照

 

 
然而,台灣囤房的「實質稅負」屬於國際後段班,美國囤房實質稅負為0.66%~1.37%,英國為0.38%,新加坡0.17%~0.36%,日本0.2%,台灣僅0.06%~0.17%,郭國文認為,關鍵在台灣不動產稅基偏低,財政部應透過指導原則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適度調整稅基。
 
蘇建榮回應,目前初步思考解方為施行備查,地方政府適逢評定房屋現值年度,須在調整前呈報給財政部備查,可避免地方政府大幅調降稅基或明顯不符市價,同時會研擬配套措施,避免影響地方自治。
 
另蘇建榮舉例,近期房地產價格走高,但台中市2020年一口氣調降公告地價兩成,明顯與市價走勢不符,財政部除祭出稅捐稽徵機關業務考核,斟酌調整地方稽徵業務人員獎勵金外,也在主計總處一般補助款適度反映其財政努力指標,若能加上備查機制,應更具約束力。
 
依房屋稅條例、平均地權條例等規定,目前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地價是由地方政府逕行公告,換言之,要改為備查機制必須修法。
 
若完成備查機制修法,地方調整房屋現值前需呈報給財政部,調整土地公告地價前則呈報給內政部。若主管機關允許備查,地方政府才能施行新稅基;若不予備查等同退件,地方政府須重新評估再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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