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總量管制權 環署恐獨攬
記者郭建伸、周毓翔/台北報導
為解決空汙問題及備戰年底選舉,行政院將《空氣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立院衛環委員會將於本周四排審。政院版中明定,環保署制定空汙總量管制時,需「會同經濟部」,綠委認為此條文形同給經濟部享有否決權的「霸王條款」,環保署恐被架空,已有多位民進黨立委提案,主張刪除「會同」經濟部,明顯與行政院不同調。
空汙修法 立委提48版本
行政院為避免空汙問題成為年底選戰被攻擊的「痛腳」,去年底火速完成法案大翻修,並送進立院,盼在本會期盡快完成三讀。衛環委員會周四邀環保署長李應元進行業務報告,並排審《空汙法》,朝野立委競相提出修法版本,多達48個版本待審查。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說,政院與立委版本還有整合空間,未來還需在行政立法會議溝通。
政院版《空汙法》中明定,環保署制定空汙總量管制時,需「會同經濟部」,綠委認為此條文恐架空環保署;左為經濟部長沈榮津、右為環保署長李應元。(本報資料照片)
值得關注的是,現行《空汙法》及政院所提新版第12條,都明定環保署在建立汙染源排放量及排放制度時,或是當空品惡化,需有緊急防制辦法時,「會同有關機關」或「會同經濟部」。據了解,當初環保署送進政院的版本是僅需與經濟部進行「會商」,但在政院審議時,採納經濟部意見,把「會商」改為「會同」,雖僅有一字之差,但環保署制訂總量管制,就必需取得經濟部同意。
綠委劉建國指出,環保署是空氣清淨的主責單位,有權管控全台汙染,若環保署的作為都需要經濟部同意,台灣的空氣永遠不會達到外界期待。劉建國說,他的修法版本比照美國的「Clean Air Act」,將《空汙法》改名為《空氣清淨法》,並將會同經濟部的字眼全數刪除。
刪會同 改名空氣清新法
綠委林岱樺指出,在有限的總量管制下,經濟部應該要將心力放在如何提升降低汙染的技術,「如果再放寬,就不會想要在技術或設備上努力」,她也提案將「會同」字眼刪除。
綠委趙天麟也認為,法條中給予「會同」字眼,等於給予「否決權」,只要經濟部表明有用電需求,就擁有宛如太上皇的權力說不;解決空汙成為主流意見,但政府是一體的,避免環保署太過本位,他主張是兩部會「會商」,近日將提案。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則表示,目前黨團仍在統整黨團版本,大方向是將國營事業的燃燒量一併納入管制,目前民進黨政府的版本沒限制國營事業的排放量,若是這種修法,只是替民進黨能源政策解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