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婚育宅還能申請租金補貼嗎?國土署:這樣申請才正確
2025/12/18 14:30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近期有網路社群平台上傳「只要生兩胎,婚育宅就直接免費住」、「只要生一胎,婚育宅房租可以打5折」的影片,並要大家留言+1或私訊就能獲得更多育兒懶人包資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特此澄清,該影片內容資訊有誤,凡入住政府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者,不得重複申請租金補貼。
國土署指出,如入住社會住宅之婚育家庭,仍須依社會住宅租賃契約繳付租金,並無免租金或減免租金的規定。呼籲民眾勿輕信未經查證的社群影片或貼文,若想要瞭解「婚育宅 優先住 加碼補」的政策資訊,應以官網(https://www.nlma.gov.tw)為準,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土署說明,民眾若符合「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申請資格者,可以選擇申請政府直接興辦社會住宅,或入住心儀的民間租賃房屋並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強調2者不可重複申請。
其中,若選擇申請入住社會住宅者,可以享有低於市價的租金,另提供婚育家庭「優先入住社會住宅」的權益,包括中央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將匡列20%房源,供新婚及育兒家庭優先入住,114年底已釋出1022戶婚育宅,分布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未來3年內會再釋出1萬戶。此外,關於居住年限部分,育有學齡前幼兒之家戶最長可住12年,提供婚育家庭穩定成長與就學環境。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民眾若選擇入住心儀的民間租賃房屋並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如符合資格的婚育家庭,則可以享有「申請資格放寬」與「補貼金額加碼」的權益,包括所得標準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從最低生活費3倍放寬至3.5倍,並於明115年1月1日起,新登記結婚或育有新生兒的家庭,將會再擴大加碼租金補貼金額,自登記結婚2年內加碼原補貼金額之50%,每多生1胎再加碼補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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